
公告日期:2024-11-05
债券代码:149649.SZ 债券简称:21 岸资 01
武汉市江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21 岸资 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武汉市江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作为“21 岸资 01”(债券代码:149649.SZ)的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或者下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公司决定下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 75 个基点,即“21 岸资01”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 2.60%。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票面利率调整。
4、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
5、回售登记期:2024 年 11 月 7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仅限交易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4 年 11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7、风险提示: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
持有的“21 岸资 01”,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截至 2024 年 11 月 4 日,“21 岸资
01”为 100 元/张。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8、本次回售申报不可进行撤销。
为保证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武汉市江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债券名称:武汉市江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21 岸资 01
4、债券代码:149649.SZ
5、发行总额:人民币 5.00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在存续期限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35%
8、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21 年 11 月 25 日
9、付息日: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11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在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1 月 25
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 年 11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在债券
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1、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发行人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主体信用评级为 AA+,债券信用评级为 AA+
1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采取无担保发行方式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1 年 12 月 0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
14、登记、委托债权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5、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2021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4 日)票
面年利率为 3.35%,在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的第 3 年末,
公司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75 个基点,在本期债券后 2 年(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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