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9-22
债券简称:21 青城 09 债券代码:149647
21 青城 10 149648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四期)发行公告
主 承 销 商 /簿 记 管 理 人 /受 托 管 理 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 席 主 承 销 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510 号注册公开发行面值不
超过 80 亿元(含 8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人本次债券拟采取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第三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34 亿元(含 34 亿元)。
2、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
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80,053.53 万元、118,123.25 万元和 185,429.62 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27,868.80 万元(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财务报表中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假设票面利率
4%,如果本期债券 34 亿元全部发行,预计利息覆盖倍数为 9.40。截至 2021 年 3 月末,
发行人净资产为 13,089,112.93 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4.70%,母公司口径资产负
债率为 60.91%。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净资产为 13,381,934.72 万元,合并口径资
产负债率为 65.17%,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2.32%。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9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第 6 年末发
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 8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并确定最终发行规模。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对于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4 至 6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6 年末
调整本期债券第 7 至 9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
第 6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对于品种二,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
续期的第 5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3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 5 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
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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