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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3 17:22:45 股吧网页版
21穗交03:关于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3


关于

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0 穗交 01 债券代码:149293.SZ

债券简称:21 穗交 01 债券代码:149348.SZ

债券简称:21 穗交 03 债券代码:149617.SZ

债券简称:21 穗交 04 债券代码:149697.SZ

债券简称:22 穗交 Y1 债券代码:149997.SZ

债券简称:23 穗交 01 债券代码:148128.SZ

债券简称:23 穗交 Y1 债券代码:148311.SZ

债券简称:23 穗交 Y2 债券代码:148379.SZ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人于2020年11月13日完成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发行(简称“20穗交01”),发行规模为15亿元,期限5年。

发行人于2021年1月15日完成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简称“21穗交01”),发行规模为10亿元,期限5年。

发行人于2021年9月1日完成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简称“21穗交03”),发行规模为12亿元,期限5年。

发行人于2021年11月5日完成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简称“21穗交04”),发行规模为20亿元,期限5年。

发行人于2022年7月20日完成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简称“22穗交Y1”),发行规模为5亿元,期限5+N年。

发行人于2023年1月10日完成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简称“23穗交01”),发行规模为8亿元,期限3年。

发行人于2023年6月9日完成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简称“23穗交Y1”),发行规模为6亿元,期限3+N年。

发行人于2023年7月18日完成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简称“23穗交Y2”),发行规模为9亿元,期限3+N年。

二、 重大事项

发行人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

1、诉讼受理机构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各方当事人及其法律地位

(1)原告:中交中南工程局有限公司。

(2)被告:广州大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3、案件的基本情况

起诉状显示,原告中交中南工程局有限公司系大广高速公路粤境段S05标段及大广高速公路粤境段LM1标段的承包方,被告广州大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系发包方。2013年至2015年间,原告以“工程款”“往来”为支付内容,向北京大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大广公司”)等指定账户合计付款471,100,000元。2014年至2016年间,被告和广州胜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洲公司”)通过北京大广公司向原告还款共计237,700,000元。因剩余款项未偿还,原告起诉胜洲公司,2018年10月3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胜洲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33,400,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2019年12月18日,胜洲公司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原告于破产分配中的债权受偿比例不足以清偿借款。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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