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2-08
债券代码:149305.SZ 债券简称:20 广开 Y1
债券代码:149330.SZ 债券简称:20 广开 Y3
债券代码:149591.SZ 债券简称:21 广开 01
债券代码:149613.SZ 债券简称:21 广开 0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
文件以及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区控股”、 “发行人”或“公
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
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
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
其他任何用途。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人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完成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简称“20 广开 Y1”),
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期限 2+N 年。
发行人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完成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简称“20 广开 Y3”),
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期限 2+N 年。
发行人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完成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简称“21 广开 01”),发行规模为
13 亿元,期限 2+2+1 年。
发行人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完成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简称“21 广开 03”),发行规模为
13 亿元,期限 3+3 年。
二、 重大事项
(一)关于变更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事项
1、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内部经营管理需要,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调整如下:
原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毅镳
变更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杨新
2、变更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基本情况
杨新,男,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金融),高级信用管理师,
现任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历任恒大地产集团地区公司资金计划部负责人、党支
部组织委员,广东祥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融资担保部副经理,广州凯得融资担保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等职。
(二)关于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
1、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1)案件编码:(2021)鲁 02 民初 2234 号
(2)收到开庭传票的日期:2021 年 12 月 2 日
(3)受理法院的名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4)各方当事人及其法律地位。
原告:洛肯国际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
评估有限公司、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鲁成律师事务所、
王秀生、王忠民、董本杰、刘安林。
(5)案件的基本情况
洛肯国际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诉称,其管理的“洛肯国际安泰一期私
募投资基金”持有 17 鲁胜 01 债券到期无法兑付,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包
括粤开证券在内的债券发行中介机构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等,要求各被告就债
券发行人的虚假陈述行为承担其合计 109,044,695.89 元损失的连带责任。
(6)诉讼请求
1)判令八被告就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偿还的洛肯国际安泰一期私
募投资基金持有 17 鲁胜 01 债券的损失 108,914,695.89 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判令八被告就因追索债务引起的律师费支出 130,000.00 元承担连带赔偿
责任;
3)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八被告承担。
2、判决、裁定情况或仲裁裁决情况
本案定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开庭审理,暂无其他进展。
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