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2-16
债券代码:149109.SZ 债券简称:20 越控 01
债券代码:149352.SZ 债券简称:21 越控 01
债券代码:149456.SZ 债券简称:21 越控 02
债券代码:149597.SZ 债券简称:21 越控 03
债券代码:149598.SZ 债券简称:21 越控 04
债券代码:149944.SZ 债券简称:22 越控 01
债券代码:148064.SZ 债券简称:22 越控 02
债券代码:148097.SZ 债券简称:22 越控 04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 6301 房自编 B 单元)
受托管理人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27 号 1#楼 3 层、4 层、5 层)
2022 年 12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行为准则》”)、《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募集说明书》、《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募集说明书》、《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募集说明书》、《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募集说明书》、《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福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注册情况
债券简称 20 越控 01、21 越控 01、21 越控 02、21 越控 03、21 越控 04
公司债券注册 2020 年 3 月 26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情况 530号文同意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公司债
券的注册。
债券简称 22 越控 01、22 越控 02、22 越控 04
公司债券注册 2022 年 1 月 20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
情况 150号文同意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公司债
券的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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