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07
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21 中海 05”公司债券付息、赎回结果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债券名称: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1中海05,债券代码:149587)。
2、赎回/付息登记日:2023年8月8日。
3、赎回资金到账日:2023年8月9日。
4、赎回价格:人民币102.75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
5、债券赎回数量:5,000,000张,人民币5亿元。
6、债券摘牌日:2023年8月9日。
凡在2023年8月8日(含)前买入并持有“21中海05”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及本金;2023年8月8日卖出“21中海05”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及本金。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即2023年8月9日)起,“21中海05”将停止交易,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发行的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1中海05”或“本期债券”)至2023年8月9日将期满2年。根据《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决定对“21中海05”债券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21中海05”债券全部赎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1中海05”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1 中海 05,债券代码:149587)。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4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
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5 亿元。
5、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行使本期债券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2 年末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的本金加第 2 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3、4 年存续。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
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2.75%,在其存续期前 2 年固定不变。
如第 2 年末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前 2 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其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
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1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2、发行首日: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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