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1
债券代码:149583 债券简称:21 海垦 V1
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21 海垦 V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
第二次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根据《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21 海垦 V1”)存续期的第三年末调整本期债券第四年度及第五年度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第三年末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按照深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向投资者披露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年利率为 3.49%;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三年
末,发行人选择调整存续期第四年度及第五年度票面利率为 2.25%。
2、根据《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21 海垦 V1”的债券持有人在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三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4、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21海垦 V1”。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5、回售登记期:2024 年 6 月 25 日至 2024 年 7 月 1 日(仅限交易日)。
6、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
7、回售资金到账日:2024 年 8 月 5 日。
8、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9、本次回售的可撤销期为 2024 年 6 月 26 日至 2024 年 7 月 10 日。
现将发行人关于调整“21 海垦 V1”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1 海垦 V1”基本情况及利率调整事项
1、债券名称: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1 海垦 V1。
3、债券代码:149583.SZ。
4、发行总额:人民币 8.00 亿元。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3.49%。
8、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8 月 3 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8 月 3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6 年 8 月 3 日;若发行人于第 3 年末
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4 年 8 月 3 日;若投资者于第 3 年
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4 年 8 月 3 日。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 年 8 月 3 日;若发行人于第 3 年末
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8 月 3 日;若投资者于第 3 年
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8 月 3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计息期限:计息期限为 2021 年 8 月 3 日至 2026 年 8 月 2 日;若发行人
于第 3 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1 年 8 月 3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若投资者于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
限为 2021 年 8 月 3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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