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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01 15:53:12 股吧网页版
21海垦V1: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付息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01


债券代码:149583 债券简称:21 海垦 V1
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3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 海垦 V1;债券代码:149583)本次付
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8 月 2 日,凡在 2023 年 8 月 2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3 年 8 月 2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
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乡
村振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3 年 8 月 3 日支付
2022 年 8 月 3 日至 2023 年 8 月 2 日期间的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1 海垦 V1。

3、债券代码:149583。

4、发行总额:8.00 亿元。

6、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7、债券品种及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
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本期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 个交易日,通过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3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的本金加第 3 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4、5 年存续。

9、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后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
固定不变。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1、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
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2、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8 月 3 日。

13、付息债券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4、付息日期: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8 月 3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6 年 8 月 3 日;若发行人于第 3 年末
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4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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