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7-29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 76 号建设大厦)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联席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A 座 15 层)
2021 年 7 月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8 号文注册
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债券(以下简称“21 绵投
01”)已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发行,发行额度 5.00 亿元,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5.00(含 15.00)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简称“21 绵投 02”,债券代码为“149580.SZ”。本期债券发行
额为不超过 15.00 亿元(含 15.00 亿元)。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
为不超过 1,50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根据联合资信出具的《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1〕5974 号),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资信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资信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 2,537,384.49 万元(2021
年 3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5.31%,
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2.66%;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为 43,295.12 万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42,773.06 万元、27,659.91 万元和 59,452.39 万元的平均值),预
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及品种: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有权
选择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或者下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以发行人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公告中约定的调整幅度为准。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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