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7-20
海盐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 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
担保情况: 无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评级 AA+、 债项评级 AA+
发行人: 海盐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海盐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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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
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
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
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
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
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
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
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如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
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
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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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风险因素”等
有关章节。
一、 海盐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
于 2021年 1月 2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88号文注册,
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次债券”)。
二、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海盐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
三、 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年末的净资产为 229.21 亿元;本期债
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47 亿元( 2018-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 。
四、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主体评级为 AA+,债项评级
为 AA+,在信用评级报告有效期(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一年)内, 联合资
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
情况。在发生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时, 联合
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启动本期债券不定期跟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当根据
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的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五、 本期债券期限为 10 年期,附第 5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
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调整
本期债券后 5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5 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是否调
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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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
变。
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是否调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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