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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8-22 17:26:24 股吧网页版
21遵市0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22


债券代码:151384.SH 债券简称:19 遵投 01
债券代码:162213.SH 债券简称:19 遵投 02
债券代码:162398.SH 债券简称:19 遵投 03
债券代码:162980.SH 债券简称:20 遵投 01
债券代码:149531.SZ 债券简称:21 遵市 0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发行的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 遵投 01)、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9 遵投 02)、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19 遵投 03)、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0 遵投 01)和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 遵市 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本次发行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披露的《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2022 年 8 月 12 日,发行人因违反财产
报告制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失信被执
行事项立案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9 日,案号为(2022)浙 01 执 647 号。

2022 年 6 月,发行人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

及《报告财产令》((2022)浙 01 执 647 号),前述案件的基本情况系发
行人于 2020 年 9 月为遵义鑫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晟公司”)
向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金租”)申请融资租赁业务
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 3 年,担保金额 26,500 万元。现鑫晟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10 日应支付到期租金本息 1,570,000.00 元至今仍未兑付,华

融金租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要求鑫晟公司

偿还全部租金本息共 297,446,848.00 元。

基于上述情况,华融金租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作出(2022)浙 01 执 647

号《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具体的涉案金额为 297,446,850.26 元,
执行费为 364,088 元。

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6 月 8 日披露了《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对上述案件进行了公告,发行人因该诉讼

仲裁事项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公告,上述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比例较小,强制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的影响需根据相关强制执行结果进行评估。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各项债券均按期足额付息支付,未发生违约情况。公司已充分了解上述事项的重要性,公司目前正与对方协调积极协商解决该事项。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9遵投01” 、“19遵投02” 、“19遵投03”、“20 遵投 01”和“21 遵市 01”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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