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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6-13 18:36:11 股吧网页版
21遵市0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13


债券代码:151384.SH 债券简称:19 遵投 01
债券代码:162213.SH 债券简称:19 遵投 02
债券代码:162398.SH 债券简称:19 遵投 03
债券代码:162980.SH 债券简称:20 遵投 01
债券代码:149531.SZ 债券简称:21 遵市 0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发行的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 遵投 01)、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9 遵投 02)、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19 遵投 03)、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0 遵投 01)和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 遵市 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一) 收到司法文书的时间

2022 年 6 月,公司收到(2022)浙 01 执 647 号文书。

(二) 诉讼受理机构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 各方当事人及其法律地位

申请执行人: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金租”)

被申请执行人: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申请执行人:遵义市鑫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晟公司”)

被申请执行人:遵义市湘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 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为鑫晟公司向华融金租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了连带责
任担保,担保期限 3 年,担保金额 26,500 万元。现鑫晟公司 2022 年 4 月 10 日
应支付到期租金本息 1,570,000.00 元至今仍未兑付,华融金租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要求鑫晟公司偿还全部租金本息共297,446,848.00 元。

基于上述情况,华融金租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浙江
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作出(2022)浙 01 执 647 号《执行
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具体的涉案金额为 297,446,850.26 元。
二、判决、裁定情况或仲裁裁决情况

1、(2022)浙 01 执 647 号:

(1) 支付案款人民币 297,446,850.26 元;

(2)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支付迟延履行金;

(3) 支付执行申请费 364,088 元。

三、案件执行情况

目前鑫晟公司正积极与华融金租协商调整还款计划,公司已向市人民政府请示,请红花岗人民政府督促鑫晟公司尽快和华融金租达成和解,责成鑫晟公司多渠道筹措资金尽快偿付华融金租利息。
四、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公告,上述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比例较小,强制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的影响需根据相关强制执行结果进行评估。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各项债券均按期足额付息支付,未发生违约情况。公司已充分了解上述事项的重要性,公司目前正与对方协调积极协商解决该事项。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9遵投01” 、“19遵投02” 、“19遵投03”、“20 遵投 01”和“21 遵市 01”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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