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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3-28 23:04:03 股吧网页版
21遵市01: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召开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28


债券代码: 149531 债券简称:21 遵市 01

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召开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由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出席方可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2、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3、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拟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2021年 6月 28 日,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遵义市投”、
“发行人”)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1 遵市 01”或“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合计 6.4 亿元,期限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 6.50%。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约定,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决定召集“21 遵市 01”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具体会议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3 月 31 日 10:00(含)至 11:00(含)。如本次会议议
案一未获通过,本次会议时间调整为 2022 年 4 月 12 日 10:00(含)至 11:00(含),
不再另行公告通知。
(三)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以通讯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参会方式将在参会登记确认之后另行通知。

(四)投票表决期间:2022 年 3 月 31 日 10:00 至 16:00。

(五)债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30 日;如本次会议议案一未获通过,债权登记日为
2022 年4 月 11 日(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六)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一:《关于豁免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前 10 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告的议案》(议案全文见附件一)

2、议案二:《关于变更“21 遵市 01”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的议案》(议案全文见附件二)
(七)出席会议的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21 遵市 01”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债券持有人。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发行人的关联方或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的,或者与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的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应当回避表决,并且其代表的本期债券张数不计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亦不计入有表决权债券总数。

2、见证律师。见证律师将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过程和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资格、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见证意见。

3、债券受托管理人委派人员。

4、发行人代表。
二、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一)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持仓证明(加盖公
章);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四)、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持仓证明(加盖公章);

(二)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仓证明(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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