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28
债券代码:151384.SH 债券简称:19 遵投 01
债券代码:162213.SH 债券简称:19 遵投 02
债券代码:162398.SH 债券简称:19 遵投 03
债券代码:162980.SH 债券简称:20 遵投 01
债券代码:149531.SZ 债券简称:21 遵市 0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发行的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 遵投 01)、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9 遵投 02)、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19 遵投 03)、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0 遵投 01)和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 遵市 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一)收到司法文书的时间
2022 年 3 月,公司收到(2022)黔 03 执 272 号文书。此外,公司尚未收到
(2022)黔 03 执 367 号文书,但已知悉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该文书。
(二)诉讼受理机构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各方当事人及其法律地位
1、(2022)黔 03 执 272 号:
申请执行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
被申请执行人: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申请执行人:遵义市遵投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遵投资产运营”)
2、(2022)黔 03 执 367 号:
申请执行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被申请执行人: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申请执行人:遵义市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遵义地产集团”)
(四)案件的基本情况
1、2019 年,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与遵投资产运营签订《框架协议》,并与遵义市投及遵投资产运营签订《担保协议书》,就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向遵投资产运营支付合作诚意金及其返还、遵义市投对遵投资产运营返还相应资金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进行约定。基于前述协议,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主张,遵投资产运营收到合作诚意金后未按约定期限返回,且未支付应付利息,其行为构成违约,遵义市投应对该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于 2021年 8 月 10 日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作出《仲裁裁决书》((2022)京仲
裁字第 0102 号),裁决:(1)遵投资产运营向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返还合作诚意金 3.9 亿元以及按此为基数计算的相应利息;(2)遵投资产运营向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支付相应的律师费、财产保全申请费、财产保全保费;(3)遵义市
投对前述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遵投资产运营和遵义市投向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支付代其垫付的仲裁费。
基于上述《仲裁裁决书》,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向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
院申请强制执行,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作出(2022)
黔 03 执 272 号《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具体的涉案金额为 460,413,024.00
元。
2、2019 年,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与遵义地产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与遵义市投及遵义地产集团签订《担保协议书》,就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向遵义地产集团提供前期周转资金、遵义市投对遵义地产集团返还相应资金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进行约定。基于前述协议,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主张,遵义地产集团收到前期周转资金后并未按约定期限返回,且未支付应付利息,其行为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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