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广金01:公司债券更名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22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更名的公告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23号),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因本期债券起息日在2021年1月1日之后,故本期券名称定为“广州金融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或出具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
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
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 等文件。本次债券其他相关的申报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有权机构出具的相关决议、法律意见书等)及其他非申报文件均不做变更,
且上述文件法律效力不受影响,均适用于“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