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7-14
债券代码:143205.SH 债券简称:17 福投 01
债券代码:112967.SZ 债券简称:19 福投 01
债券代码:149271.SZ 债券简称:20 福投 01
债券代码:149341.SZ 债券简称:21 福投 01
债券代码:149378.SZ 债券简称:21 福投 02
债券代码:149514.SZ 债券简称:21 福投 03
债券代码:149705.SZ 债券简称:21 福投 04
债券代码:149877.SZ 债券简称:22 福投 0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7 福投 01,债券代码:143205.SH)、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 福投 01,债券代码:112967.SZ)、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0福投 01,债券代码:149271.SZ)、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 福投 01,债券代码:149341.SZ)、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1 福投 02,债券代码:149378.SZ)、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21 福投 03,债券代码:149514.SZ)、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债券简称:21 福投 04,债券代码:149705.SZ)和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2 福投 01,债券代码:149877.SZ)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相关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披露的《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公告》,发行人对《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发行人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于 7 月 5 日正式印发实施。
本次主要将“第十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职责”中的“第(六)项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表述修订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债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接受投资者问询,维护投资者关系。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推举产生。未按规定设置并披露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视为由法定代表人担任。其余内容未做修订。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
(本页以下无正文)
2022 7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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