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7-04 15:14:36 股吧网页版
21福投03: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05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

发行公告

发行人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

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1[1311]号文注册

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60 亿元 (含 60 亿元) 的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 1,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

投资者发行, 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主体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

579.20 亿元(2021 年 3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

资产负债率为 55.75%,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4.10%;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8.90 亿元(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 公司无法保证本

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

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

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

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

7、本期债券无担保。

8、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3.2%-4.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7 月

6 日(T -1 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

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7 月 7 日(T 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

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采取

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

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

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0、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

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 ,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 的整数

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

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

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3、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皆为 AAA 级,符合进行质

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福建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