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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6-09 20:04:30 股吧网页版
21中海02: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09

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八路 2 号豪威科技大厦 1401)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

路 66 号 4 号楼)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商城路 618 号)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 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公司”)已于 2021年 5 月 20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778 号” 文同意注册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95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

2、 本期债券品种一简称为“ 21 中海 01”,债券代码为 149512;品种二简称为“ 21 中海 02”,债券代码为 149513。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3,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的净资产为 1,640.22 亿元(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1.60%,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5.20%;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发行人的净资产为 1,674.41 亿元(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2.10%,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7.69%;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73.18 亿元(发行人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

3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 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 3 年期,品种二期限为 5 年期。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

7、增信措施:无。

8、特殊权利条款: 无。

9、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询价区间为 2.90%-3.70%, 品种二的询价区间为 3.20%-

4.00%,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 T-1 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 T 日) 在深圳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 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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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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