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发生变动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1 广新 03 债券代码:149507.SZ
债券简称:22 广新 Y1 债券代码:148022.SZ
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经发行人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储架式公司债注册申请。
2019 年 7 月 25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
广东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的通知》(粤国资财务[2019]19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新控股集团实施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的批复》(粤府资[2019]187 号)、《广新控股集团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广新控股集团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授权清单》,发行人向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证监会、国家发改委等机构申请注册直接债务融资额度事后备案。本次发行无需广东省国资委出具同意发行的批复。
(二)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113 号文)同意,发行人注册通过在中国境内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50 亿元(含 15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发行人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发行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代码 149507.SZ,简称“21 广
新 03”);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发行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 148022.SZ,简称“22 广新 Y1”)。
二、 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任职起始时间
1 白涛 2020 年 1 月
本次人员变动前,发行人董事长为白涛同志,具体情况如下:
白涛女士,发行人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广州粤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裁、广东广业建设集团总经理、省
二轻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省城镇集体企业联社主任、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印发的《关于白涛同志免职的通知》(粤委干〔2023〕359号),经省委批准,免去白涛同志的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委员职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白涛同志免职的通知》(粤府人字〔2023〕79 号),省人民政府批准,免去白涛同志的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尚未完成新任董事长的聘任,并将在相关事项确定后及时进行公告。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人事变动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三、 影响分析
本次人员变动属于正常工作变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对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机构决策有效性无重大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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