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0
债券简称:21 广发 04 债券代码:149500
债券简称:21 广发 06 债券代码:149563
债券简称:21 广发 07 债券代码:149564
债券简称:21 广发 11 债券代码:149634
债券简称:21 广发 12 债券代码:149635
债券简称:21 广发 20 债券代码:149703
债券简称:21 广发 21 债券代码:149704
债券简称:24 广 D10 债券代码:148929
债券简称:24 广 D12 债券代码:148950
债券简称:24 广 D13 债券代码:148951
债券简称:24 广 D14 债券代码:524020
债券简称:25 广发 D2 债券代码:524124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广发 04”、“21 广发 06”、“21 广发 07”、“21 广发 11”、
“21 广发 12”、“21 广发 20”、“21 广发 21”、“24 广 D10”、
“24 广 D12”、“24 广 D13”、“24 广 D14”和“25 广发 D2”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和公司股票价值的高度认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广发证券”)拟变更已回购 A 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上述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变更为“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披露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 A 股
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上述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6.65 元/股,回购股份的数量区间为 762.1088-1,524.217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0.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 2.03 亿元至 4.06 亿元。
截至 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本次 A 股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累计通过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15,242,153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 0.2%,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16.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03 元/股,合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2.34 亿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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