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26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住所: 珠海市拱北联安路 9 号) )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发行公告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 128 号 19 层 1902 室)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签署日期: 2021 年 5 月 24 日
牵头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2
本公司及其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 要 提 示
1、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或“华
发集团”) 已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0]727 号批复核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200 亿元( 含 200
亿元) 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 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八期(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 债券全称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债券简称为“21 珠华 02”, 债券期限为 3+2
年期。 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注册生效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 简称为“21 珠华 02”,
债券代码为 149494。 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 发行数量不超过 1,500 万张,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 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 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
投资者发行, 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 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 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 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
效。
4、 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 综合评定, 发
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发行前, 发行
人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 13,653,253.99 亿元(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合
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3.69%, 母公司口
径资产负债率为 65.90%;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3.68 亿元(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128,909.35 万元、 130,167.03 万元和 151,467.00 万元的平均值), 预计不少
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 本次发行结束后, 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 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3
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 的上市条件。 但本期债券上市前, 公司财
务状况、 经营业绩、 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 公司无法保
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若届时本期债
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 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 因公司
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 本期债券无担保。
7、 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 附第 3 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票面利
率调整选择权。
8、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第 20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
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
利率不变。
9、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
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0、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5%-4.5%, 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
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 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
区间内以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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