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24
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惠州市江北 16 号小区兴盛大酒店 15 层 01 号)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 号 B 座 2101、 2104A 室)
签署日: 年 月 日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 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1〕 1575 号文同意注册
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5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拟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面值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 ,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人民币,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 1,5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
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
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
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主体评级为 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1,327,762.46 万元(2021 年 3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
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8.85%,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0.47%; 发行人 2018 年
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分别为人民币 3,685.85 万元、人民
币 7,462.22 万元和人民币 7,957.40 万元(以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金额计算),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368.49 万元,预计不少于
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以下
简称“单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
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单边挂牌的
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单边挂牌上市,
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债券
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为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不低于 5,000 张(以人民币 100 元面额
为一张)或交易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债券大宗交易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低
于 5,000 张且交易金额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的债券份额在协议平台无法卖出,请
投资者关注该等债券交易风险。 ”
6、期限: 本期债券共设两个品种(两个品种之前可全额双向互拨):品种一
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品种二
为 5 年期。
7、 本期债券无担保。
8、 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3.00%-4.00%,品种二票面利率预
设区间为 3.20%-4.2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T-1 日)向
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
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 T 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
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
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0、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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