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21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发行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
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签署日期: 2021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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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其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 要 提 示
1、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 光大集团”、 “本公司”
或“ 公司” )已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证监许可[2020]
2068 号” 文同意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 (含 150
亿元) 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 其中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发
行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 本期债券品种一债券简称
为: 21 光大 Y1,债券代码为: 149484;品种二债券简称: 21 光大 Y2,债券代
码为 149485。
2、 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3,000 万张(含 3,000 万
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
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级。 本期债券上市前, 本公司 2021
年 3 月末总资产为 61,856.97 亿元,总负债为 55,605.49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6,251.48 亿元; 2021 年 1-3 月营业总收入为 647.64 亿元,营业总成本为 455.10
亿元,营业利润为 192.54 亿元,净利润为 151.96 亿元; 2021 年 1-3 月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3.38 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7.53 亿
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68.10 亿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为 2,331.48 亿元。2020 年末的净资产为 6,120.07 亿元,总资产为 59,239.08 亿元;
2018-2020 年及 2021 年一季度,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90.63%、89.89%、
89.67%及 89.89%,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28.09%、29.32%、22.70%及 23.04%。
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46.64 亿
元( 2018年、2019年及 2020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
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4、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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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 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 本期债券
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 普通投资者认购
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本期债券无担保。
6、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基础期限为 3 年,在约定的基础期
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品种二基础期限为 5 年,在
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
础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
7、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
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发
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
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
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0 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
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
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初 始 基 准 利 率 为 簿 记 建 档 日 前 250 个 工 作 日 中 国 债 券 信 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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