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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2-07 17:06:18 股吧网页版
21华润0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分配股利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07


债券代码: 149471.SZ 债券简称: 21 华润 02

债券代码: 149862.SZ 债券简称: 22 华润 Y1

债券代码: 148076.SZ 债券简称: 22 华润 Y2

债券代码: 148143.SZ 债券简称: 22 华润 Y3

债券代码: 148144.SZ 债券简称: 22 华润 Y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分配股利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4 年 2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电力”、“发行人”、“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相关资料等,由“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和“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以下简称“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公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受托管理人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21华润02、22华润Y1、
22 华润 Y2、22 华润 Y3 和 22 华润 Y4 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
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与华润电力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出具的《华润电力投资有限
公司分配股利公告》,发行人分配股利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2024 年 1 月 4 日,根据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决定公司向华
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分配股利人民币 10 亿元,本次股利分配事项已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完成。

上述股利分配后,2024 年内公司累计分配现金股利未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二、影响分析

上述股利分配系公司正常利润分配,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已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条款中约定了强制付息事件,条款规定:“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分配现金股利属于向普通股股东分红的情形,已触发可续期公司债券强制付息条件,公司将根据各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付息日的约定,支付对应各期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利息,特提醒投资者注意。

中信证券作为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公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就发行人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上述情况做出独立判断。

三、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00 号 2501 办公

法定代表人:史宝峰

联系电话:0755-36877777 转 8213

传真:0755-82691500

联系人:郭旭、朱佳

(二)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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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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