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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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149471.SZ 21 华润 02 149327.SZ 20 华润 Y2
149270.SZ 20 华润 Y1 149234.SZ 20 华润 01
155511.SH 19 华润 02 155248.SH 19 华润 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董事长
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的
重大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签署日期: 2022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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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 等相关规定, 根据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润电力”、 “发行
人”、 “公司”)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相关资料等, 由
“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华润电力投资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和“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以下简称“公司债
券”)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受托管
理人”) 编制。
本公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
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
作为受托管理人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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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19 华润 01、19 华润 02、
20 华润 01、 20 华润 Y1、 20 华润 Y2 和 21 华润 02 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与华润电力投资
有限公司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股东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委派,任命史宝峰先生为华润电力投
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免去唐勇先生担任的董事长兼法定代
表人和总经理的职务。新任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基本信息如下:
史宝峰先生, 现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 2018 年 11 月至
2021 年 9 月,担任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兼企业管治委员会主
席。史先生于 2006 年加入华润集团,并于 2007 年 3 月加入华润燃气(集团)有
限公司(“华润燃气集团”),先后担任华润燃气集团助理总经理、副总裁,并负
责华南大区工作。史先生持有中国西南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中欧国际工
商学院硕士学位,并拥有高级工程师资格。
二、 影响分析
发行人目前经营正常, 本次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变更系公司日
常经营中管理层的正常变动,不会对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
响,不会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性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发行人存续期内债务融
资工具的本息偿付。上述人事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
定。
中信证券作为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
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
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公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
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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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三、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法定代表人: 史宝峰
注 册 地: 珠海市横琴新区开新三道 285 号 801 办公
办 公 地: 深圳市南山区大冲一路 18 号华润置地大厦 C 座 26 层
电 话: 0755-8269 1666 转 8506
传 真: 0755-8269 1500
联 系 人: 郭旭、朱佳
(二)受托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 册 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 公 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中信证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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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