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8
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69412(集中办公区))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
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
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
路 66 号 4 号楼)
签署日期:202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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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78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
值不超过 4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一)和(品种二) (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为本次批文项下第四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 ,
剩余部分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
毕。
2、本期债券简称为“21 华润 01” (品种一)和“21 华润 02” (品种二) ,债
券代码为 149470 和 149471。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每张
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3,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
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
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主体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
4,957,458.47 万元(2020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
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5.42 %,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7.86%;发行人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73,983.47 万元 (2017 年度、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5,298.70 万元、-3,832.23 万元和
220,483.94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
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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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
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
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
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
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期限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以
下简称“品种一”), 品种二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以下简称“品种二”)。 两个品
种间可以进行相互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
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权(如某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全额回拨至另一品种,则本期
债券实际变更为单一品种)。
7、增信措施:无。
8、特殊权利条款:无。
9、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询价区间为 3.00%-4.00%;本期债券品种二的询价区
间为 3.30%-4.3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T -1 日)向投资
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
销商将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T 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
投资者关注。
10、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投资者通过向簿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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