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025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债券名称: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2、债券简称:21 越控 02。
3、债券代码:149456。
4、债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18日。
5、债券付息日:2025 年 4 月 21 日(因遇休息日,付息日由 2025 年 4 月
19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2025年 4 月 21日)。
6、计息期间:2024 年 4 月 19日-2025 年 4月 18日。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将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因遇休息日,付息日由 2025 年 4
月 19 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2025年 4月 21日)支付自 2024年 4月 19
日到 2025 年 4 月 18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
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简称为“21 越控 02”,债券代码为“149456”。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0.00 亿元。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 100 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余额:人民币 1.00 亿元。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2.50%。
9、每张派息额:每张派息额为人民币 2.50元。
10、起息日:2021 年 4 月 19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存续期内每年的 4 月 19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 年 4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4、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无担保。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
16、债券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概况
1、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 年 4月 18日
(2)债券除息日:2025 年 4 月 21 日(因遇休息日,除息日由 2025 年 4
月 19 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2025年 4 月 21日)
(3)债券付息日:2025 年 4 月 21 日(因遇休息日,付息日由 2025 年 4
月 19 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2025年 4 月 21日)
2、下一付息期涉及要素
(1)债券面值:100 元
(2)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 年 4 月 19日
(3)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2.50%
三、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21 越控 02”的票面利率为 2.50%,每 10 张“21 越控 02”派发利息为人
民币 25.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张派
发利息为人民币 20.0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25.00 元。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4 月 18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在 2025 年 4 月 18 日(含)前买入本期债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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