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13
债券代码:149450.SZ 债券简称:21 广新 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发生变动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3 年 10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1 广新 01”,债券代码“149450.SZ”)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事项予以报告。
根据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披露的《广东省广
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发生变动的公告》,发行人董事长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本次人员变动前,发行人董事长为白涛同志,具体情况如下:
白涛女士,发行人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广州粤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裁、广东广业建设集团总经理、省二轻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省城镇集体企业联社主任、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印发的《关于白涛同志免职的通知》(粤委干〔2023〕359号),经省委批准,免去白涛同志的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委员职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白涛同志免职的通知》(粤府人字〔2023〕79 号),省人民政府批准,免去白涛同志的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发行人尚未完成新任董事长的聘任,并将在相关事项确定后及时进行公告。新任董事长到任前由发行人总经理肖志平同志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人事变动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四)人员变动所需决策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本次人员变动已履行公司内部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影响分析
本次董事长的变更系发行人日常经营过程中管理层的正常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机构决策的有效性产生影响。
中信证券作为21广新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公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发生变动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10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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