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28
债券简称:21 广新 01 债券代码:149450.SZ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2 年度)
发行人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000 号 1601 房)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六月
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2 年)》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 录
声明 ...... 1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 3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6
第三节 发行人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8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13
第五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14
第六节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5
第七节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16
第八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17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8
第十节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19
第十一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第十二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21
第十三节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22
第十四节 其他情况 ...... 23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发行人”)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000 号 1601 房
二、注册文件和注册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113 号)同意注册,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5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成功发行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1 广新 01”),发行规模 10 亿元。
三、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1 广新 01”。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
5、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 3.60%。
6、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采取簿记建档发行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0、发行首日: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为发行期限的第 1 日,即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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