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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5-18 18:11:25 股吧网页版
21嘉投02: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5-18

债券代码: 163131.SH 债券简称: 20 国投 01

债券代码: 163132.SH 债券简称: 20 国投 02

债券代码: 163160.SH 债券简称: 20 嘉投 01

债券代码: 149318.SZ 债券简称: 20 嘉投 02

债券代码: 149435.SZ 债券简称: 21 嘉投 0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

二〇二一年五月

1

重要声明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 ”)、《 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国投”、“发行人” 或“ 公司”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编制。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2

一、受托管理债券的基本情况

债券

名称

浙江嘉兴国有资

本投资运营有限

公司 2020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

种一)

浙江嘉兴国有资本

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品种二)

浙江嘉兴国有资本

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二期)

浙江嘉兴国有资本

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品种一)

浙江嘉兴国有资

本投资运营有限

公司 2021 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 第

一期)

债券

简称 20 国投 01 20 国投 02 20 嘉投 01 20 嘉投 02 21 嘉投 02

批准

文件

和批

准规



证监许可

〔 2019〕 1954

号, 30 亿元

证监许可〔 2019〕

1954 号, 30 亿元

证监许可〔 2019〕

1954 号, 30 亿元

证监许可〔 2020〕

1161 号, 50 亿元

证监许可

〔 2020〕 1161

号, 50 亿元

债券

期限 5 年 5 年( 3+2) 5 年 10 年( 5+5) 10 年

发行

规模 8.00 亿元 12.00 亿元 10.00 亿元 10.00 亿元 15.00 亿元

债券

利率 3.89% 3.43% 3.48% 4.19% 4.64%

起息

日 2020 年 1 月 16 日 2020 年 1 月 16 日 2020 年 3 月 17 日 2020 年 12 月 3 日 2021 年 4 月 1 日

付息



2021 年至 2025 年

每年的 1 月 16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不另计息

2021 年至 2025 年

每年的 1 月 16

日,若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其

回售部分债券的付

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1 月

16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

间不另计息

2021 年至 2025 年

每年的 3 月 17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工作

日,顺延期间不另

计息

2021 年至 2030 年

每年的 12 月 3

日,若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其

回售部分债券的付

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12

月 3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不另计息

2022 年至 2031

年每年的 4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不另计息

到期

日 2025 年 1 月 16 日

2025 年 1 月 16

日;若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其

回售部分债券的兑

付日为 2023 年 1

月 16 日

2025 年 3 月 17 日

2030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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