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14
债券简称:21 中盈 01 债券代码:149411.SZ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1中盈01”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
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东平社区富华路 31 号中盈盛达国际金融中心 1 栋
4101 室-4110 室)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4 年 3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的要求编写,内容及信息均来源发行人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期债券回售行权情况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方法
1、债券代码:149411.SZ。
2、债券简称:21 中盈 01。
3、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4、回售登记期:2024 年 2 月 19 日至 2024 年 2 月 21 日(仅限交易日)。
5、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以 1 张(即面值 1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
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 元。
6、回售申报安排: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7、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8、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4 年 3 月 18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9、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10、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二)发行人利率选择权情况
根据《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
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即 2024 年 3 月 18 日至 2026
年 3 月 17 日)的票面利率调整为 3.4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
利。
(三)投资者回售情况
根据《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回售条款,“21 中盈 01”债券
持有人于回售登记期(2024 年 2 月 19 日至 2024 年 2 月 21 日)内对其所持有的
全部或部分“21 中盈 01”登记回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 元/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21 中盈 01”本次回售登记期有效回售申报数量为 1,300,000 张,回售金额为 130,000,000.00 元(不含利息),剩余未回售债券数量为 1,300,000 张。
二、本期债券转售条款及受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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