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09
债券代码: 149406 债券简称: 21 盐港 0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2021 年 4 月
声 明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出的承诺或声明。一、 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本次债券全称为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总额为 20 亿元人民币, 期限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起息。本次债券无担保,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募集资金 15 亿元用于给下属子公司增资,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本部和子公司营运资金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二、 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发行人与原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同约定的审计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通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单位,变更生效时间为合同协议签署日起。 发行人已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上述变更。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 已采取定期及不定期重大事项披露提醒、风险核查等措施督促发行人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根据监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本次中介机构发生变更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下无正文)2021 4 8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