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盐港01: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更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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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3-10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更名公告
2020年10月29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
2802 号文批复了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的申请。
由于债券发行跨年度,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 征得主管部门同
意, 本次债券名称由“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为“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 “深圳市盐
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 ”更名为“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为“21 盐港 01”。
本次债券名称更变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
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
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
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深
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2021 3 42021 3 42021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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