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2-01
债券代码: 149399.SZ 债券简称:21 珠华 G1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1 珠华 G1”
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专项用于碳中和)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作为“21珠华G1”(债券代码:149399.SZ)的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公司决定下调票面利率,即“21珠华G1”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3.21%。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21珠华G1”。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5、回售登记期: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7日(仅限交易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4年3月11日。
7、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8、发行人拟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9、回售资金到账日前,如持有人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付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2021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0日)票面利率为4.34%;在本期债券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2024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0日)的票面利率为3.21%。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调整票面利率前,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每张兑 每张派 每张派
序 业务类 派息/兑付 年利率 证券计
起息日 付本金 息金额 息/兑付
号 型 日 (%) 划面值
额(元) (元) 额(元)
1 派息 2021 年 3 2022 年 3 4.34 100.00 0.00 4.34 4.34
月 11 日 月 11 日
2 派息 2022 年 3 2023 年 3 4.34 100.00 0.00 4.34 4.34
月 11 日 月 11 日
3 派息 2023 年 3 2024 年 3 4.34 100.00 0.00 4.34 4.34
月 11 日 月 11 日
4 派息 2024 年 3 2025 年 3 4.34 100.00 0.00 4.34 4.34
月 11 日 月 11 日
全部兑 2025 年 3 2026 年 3
5 付 月 11 日 月 11 日 4.34 100.00 100.00 4.34 104.34
调整票面利率后,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每张兑 每张派 每张派息
序 业务类 派息/兑付 年利率 证券计
起息日 付本金 息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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