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06
债券代码: 149399.SZ 债券简称: 21 珠华 G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专项用于碳中和)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1 年 8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专项用于碳中和)受托管理协议》、《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专项用于碳中和)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专项用于碳中和)(以下统称“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做出的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债券名称 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专项用于碳
中和)
简称 21 珠华 G1
代码 149399
起息日 2021 年 3 月 11 日
到期日 2026 年 3 月 11 日
发行规模(亿元) 10
票面利率(%) 4.34
特殊条款 本期债券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的发行人票面利
率调整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时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
发行时主体评级 AAA
发行时债项评级 AAA
跟踪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
最新跟踪主体评级 AAA
最新跟踪债项评级 AAA
担保人 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为有效落实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10 号)要求,划转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国有资本)的 10%至广东省财政厅。经发行人股东研究决定,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向广东省财政厅转让所持有发行人 10%股权,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发行人根据决议内容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本次股权划转事项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本次股权划转后,发行人股东会由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广东省财政厅组成,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码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比例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
11440400719245578R 100781.0744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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