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2-07
债券代码: 148438.SZ 债券简称: 23 珠华 01
148348.SZ 23 珠华 Y3
149494.SZ 21 珠华 02
149376.SZ 21 珠华 01
149960.SZ 22 珠华 Y1
148347.SZ 23 珠华 Y2
148322.SZ 23 珠华 Y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收到控股股东无偿划转国有股权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4 年 2 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国泰君安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目录
重要声明......1
目录......2
一、本期债券核准情况......3
二、债券主要条款......3
三、本期债券事项的基本情况......3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8
五、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9
一、相关债券核准情况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0〕727 号”文同意注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200
亿元的公司债券,并在该批文项下发行“21 珠华 01”“21 珠华 02”“22 珠华
Y1”等多期债券,由国泰君安担任受托管理人。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2〕3217 号”文同意注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35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并在该批文项下发行“23 珠华 Y1”“23 珠华 Y2”
“23 珠华 Y3”等多期债券,由国泰君安担任受托管理人。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2〕3218 号”文同意注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65 亿元的公司债券,并在该批文项下发行“23 珠华 01”,由国泰君安担任受托管理人。
二、债券主要条款
(一)21 珠华 01
1、债券名称: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
3、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
权、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
4、债券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时票面利率为 4.32%。
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2 月 5 日。
7、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2 月 5 日;若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2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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