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7
债券简称:21 交通 01 债券代码:149366.SZ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涉及取消监事会、监事的临时受
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八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珠海交通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取消监事会、监事事项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监事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监事会情况
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监事会成员为孙敏、梁滨、朱润田。
(二)监事会取消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9次和第22次董事会决议分别通过的《关于修订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部分下属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章程范本〉及部分章程修订事项授权的议案》,公司取消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行监事会、监事职权。
根据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印发的《珠海交通控股集团关于刘昊天等同志免职的通知》,免去孙敏同志的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梁滨、朱润田同志不再担任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职务。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尚在办理中。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公告,本次公司取消监事会、监事属于公司正常决策,不会对公司的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21 交通 01”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三、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裴佳骏、王家滢
联系电话:021-38677929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涉及取消监事会、监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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