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6-27
跟踪评级报告
跟踪评级原因
按照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粤港澳大湾区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分别简称“21 交通 01”
与“22 交通 01”)信用评级的跟踪评级安排,本评级机构根据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珠海交通”、“该公
司”或“公司”)提供的经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 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及相关经营数据,
对珠海交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现金流量及相关风险进行了动态信息收集和分析,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等
方面因素,进行了定期跟踪评级。
该公司于 2021 年 1 月公开发行了 5.00 亿元公司债券 21 交通 01,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和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截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该公司于 2022 年 7 月公开发行了 10.00 亿元公司债券 22 交通 01,期限为 3 年。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子公司增资和补充营运资金。截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按约定用途使用
完毕。
数据基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公司 2022-2024 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2024 年,公司会计政策及重要会计估计发生变更。具体事
项如下:(1)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
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2)子公司珠海洪鹤大桥有限公司(简称“洪鹤公司”)、珠海香海大桥有限公司(简称“香海公司”)、珠海鹤
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简称“鹤港公司”)、珠海珠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无形资产-特许使用经营权的摊销方法进行变更,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
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3)经董事会
批准,为了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无形资产特
许经营权的摊销方法从原来的直线摊销法变更为车流量法。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对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按 2024 年 7 月至 12 月的实际车流量测算,对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影响为:减少
主营业务成本和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0.94 亿元。
跟踪期内,该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2024 年,公司合并范围内新增 3 家子公司,为划入的珠海市海港汽车货
运有限公司1(简称“海港汽车”)、投资设立的珠海国能港铁物流有限公司和汇畅国际供应链(香港)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公司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截至 2025 年 3 月末,公司合并范围共有 27 家子公司。
业务
跟踪期内,珠海市二、三产业发展总体较为均衡,经济保持增长态势。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不断推进,珠海市
作为重要节点城市,战略地位突出,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等方面面临发展机遇。该公司仍
是珠海市主要的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及运营主体,业务涉及经营性交通项目建设运营、政府投资项目代建
以及供应链服务等。2024 年主要由于重大项目逐步完工运营后工程施工收入下降、整合协同优化期商品贸易业
1 根据股东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珠海交控”)董事会决议,将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港汽车 50%股权无偿转让到该公司名下。
出计划,面临一定的资本性支出压力,同时经营性路桥项目陆续通车后其运营收益及财政补贴状况值得关注。1. 外部环境
(1) 宏观因素
2025 年第一季度,全球经济增长动能仍偏弱,美国发起的对等关税政策影响全球经济发展预期,供应链与贸易格局的重构为通胀治理带来挑战。欧元区的财政扩张和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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