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01
债券简称:21 交通 01 债券代码:149366.SZ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人事任免变更事项的临时受托
管理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三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珠海交通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人事任免变更事项
(一)人员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人事任免变更的公告》,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出具的《关于整合珠海交通集团、珠海港集团和珠海航空城集团组建珠海交通控股集团的通知》(珠国资〔2024〕25 号),由公司牵头组建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上述重组整合中,公司发生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
根据中共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出具的《关于陈维家等同志免职的通知》(珠企干〔2024〕16 号);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陈维家等同志免职的通知》(珠企干〔2024〕17 号)、《关于綦佳同志职务解聘意见的通知》(珠企干〔2024〕18 号)、《关于胡应坤、罗雄华同志解聘意见的通知》(珠企干〔2023〕94 号);根据公司出具的《珠海交通集团关于徐超同志免职的通知》(珠交通人字〔2024〕12 号),由于工作调整的原因,陈维家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党委书记、委员;綦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委员;蔡志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委员;梁伟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纪委书记、委员;胡应坤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罗雄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徐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职工监事。
本次人员变更均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公司治理相关的内部决议程序。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在公司原担任职位
1 陈维家 董事长、董事、党委书记、委员
2 綦佳 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委员
3 蔡志鹏 董事、党委副书记、委员
4 梁伟文 纪委书记、委员
5 胡应坤 副总经理
6 罗雄华 副总经理
7 徐超 法律事务部总经理、职工监事
(二)相关职务的过渡期安排和后续选聘安排
在过渡期内,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职责将分别由公司控股股东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陈维家、总经理陈少幸代为履行。
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岗位的后续选聘,将根据公司章程、国资委和控股股东的委任和推荐,履行公司治理相关的内部决议程序后聘任,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公告,本次人员变动属于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统筹安排下的正常人事变动,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有效性产生影响。
海通证券作为“21 交通 01”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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