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5
债券简称:21 交通 01 债券代码:149366.SZ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拟变更控股股东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珠海交通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控股股东拟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变更的公告》,为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激发国有经济发展动能,更好地服务珠海发展大局,珠海市国资委启动新一轮重组整合行动。根据珠海市国资委《关于整合珠海交通集团、珠海港集团和珠海航空城集团组建珠海交通控股集团的通知》(珠国资〔2024〕25 号),本次重组整合将由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建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市管企业管理。将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建制整合至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二级企业管理,划转基准日为 2024年 1 月 31 日。
(二)变更后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重组整合前,本公司股东为珠海市国资委及广东省财政厅,持股比例分别为 92.22%及 7.78%,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国资委。
本次重组整合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将为新组建的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珠海市国资委。
(三)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尚在办理过程中。
三、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公告,本次控股股东变更事项尚在履行过程中。本次控股股东变更后,有利于公司在更大范围内配置国有资源,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激发国有经济发展动能,更好地服务珠海发展大局,预计不会对发行人的战略布局、业务模式、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构成不利影响。发行人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海通证券作为“21 交通 01”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拟变更控股股东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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