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16
债券简称:21 交通 01 债券代码:149366.SZ
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2021 年度第四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一年九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珠海交通集团”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关于公司股东情况发生变更的事项
(一)公司股东变更背景
根据发行人于 2021 年 9 月 7 日披露的《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
东情况发生变更的公告》,为有效落实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10 号)以及《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资〔2020〕78 号)要求,划转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国有资本)的 10%至广东省财政厅。经公司股东研究决定,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向广东省财政厅转让所持有公司 10%股权,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公司根据决议内容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
(二)公司股东变更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权划转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划转后,公司股东会由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广东省财政厅组成,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码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比例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 11440400719245578R 237,690 90%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11440000006939991B 26,410 10%
本次股权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二、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郑非、徐超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15 层
联系电话:010-88027168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29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 年度第四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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