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19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 6001 房 A 单元)
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大湾区债)(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二一年 月
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大湾区债)(第一期)发行公告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
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87 号文
注册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
债券”)面值不超过 5 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简称“21 穗城 01”,债券代码为“149359”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
不超过 5 亿元 (含 5 亿元)。 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5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
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
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主体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
120.09 亿元(2020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
资产负债率为 13.47%,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13.96%;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6,365.43 万元(2017 年度、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
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558.76 万元、 5,712.07 万元和 8,825.46 万
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
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
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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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
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
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及品种: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
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
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
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
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
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公司将按照深
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的,须
于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起 5 个交易日内进行
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7、担保情况:无。
8、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3.30%-4.3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T-1 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
终票面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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