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18
债券简称:21 穗城 01 债券代码:149359.SZ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及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动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大湾区债)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动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情况
本次人员变更前,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命日期 是否持有发行人股权或债券
张彦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男 2022 年 5 月 否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股东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第 8 次党委会决议,
免去张彦同志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黄纪元同志担任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黄纪元,男,50 岁,本科学历,现任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工董事、总经理;曾任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公司银行管理部总经理、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总监、民生电商华南管理总部总经理(负责石化金融部、越华支行)、北京民商华岳投资中心高级合伙人等职务。
(四)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新任法定代表人已到位,公司已履行工商变更。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人员变动为公司正常人事调整,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仍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海通证券将密切关注发行人董事长任命情况,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海通证券作为“21 穗城 01”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相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及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动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