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18
关于
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0 穗交 01 债券代码:149293.SZ
债券简称:21 穗交 01 债券代码:149348.SZ
债券简称:21 穗交 03 债券代码:149617.SZ
债券简称:21 穗交 04 债券代码:149697.SZ
债券简称:22 穗交 Y1 债券代码:149997.SZ
债券简称:23 穗交 01 债券代码:148128.SZ
债券简称:23 穗交 Y1 债券代码:148311.SZ
债券简称:23 穗交 Y2 债券代码:148379.SZ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人于2020年11月13日完成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发行(简称“20穗交01”),发行规模为15亿元,期限5年。
发行人于2021年1月15日完成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简称“21穗交01”),发行规模为10亿元,期限5年。
发行人于2021年9月1日完成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简称“21穗交03”),发行规模为12亿元,期限5年。
发行人于2021年11月5日完成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简称“21穗交04”),发行规模为20亿元,期限5年。
发行人于2022年7月20日完成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简称“22穗交Y1”),发行规模为5亿元,期限5+N年。
发行人于2023年1月10日完成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简称“23穗交01”),发行规模为8亿元,期限3年。
发行人于2023年6月9日完成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简称“23穗交Y1”),发行规模为6亿元,期限3+N年。
发行人于2023年7月18日完成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简称“23穗交Y2”),发行规模为9亿元,期限3+N年。
二、 重大事项
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
1、诉讼受理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各方当事人及其法律地位
(1)原告:佛山市南海广和大桥有限公司。
(2)被告:佛山市广佛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州广佛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佛山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
3、案件的基本情况
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段、佛山段分别由广佛两地建设。广和大桥地处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段和佛山段的交界处附近,由佛山市南海广和大桥有限公司(下称“广和大桥公司”)运营。2018年,广和大桥公司认为施工造成损害并影响其收费收益,要求偿付。在广州佛山两市相关政府部门协调下,提出收购补偿方案,后收购程序进展迟缓。2022年,在上级部门协调下,广州广佛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与广和大桥公司、广州市石井鸦岗经济发展公司(实际持有广和大桥公司50%股份)签订了收益损失补偿协议,约定按经评估的收益损失12,104.21万元的50%进行补偿,并已实际支付补偿款60,5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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