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2-24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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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5 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对本期债券的注册情况,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
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
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
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
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的规定, 本期债券依法发
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
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
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
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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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及其摘要存在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
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
各项风险因素。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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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 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主体评级为 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
989,830.71 万元(2020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
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8.47%,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80.38%;发行人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5,335.86 万元(2017 年度、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247.44 万元、 17,900.79 万元和
39,859.35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
二、公司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
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
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
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
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公司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
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
对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
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
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
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
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四、根据《证券法》 、 《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
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 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
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
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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