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27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兑付兑息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发行的科学城(广
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将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支付 2020 年 12 月 29 日到 2021 年 12 月 28 日期间的利
息,并兑付本金。为保证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及本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 债券简称及代码:20 科城 Y1(149337)
3、 发行人: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 发行规模:46.00 亿元
5、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1 年,以每 1 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
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
6、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50%。
7、 起息日:2020 年 12 月 29 日。
8、 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每年的 12 月 29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
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2021 年资
金发放日为 2021 年 12 月 29 日。
9、 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本期债券本金兑付日为 2021 年 12 月
10、 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1、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本次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按照《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20 科城 Y1”的票面利率为 5.50%,每 1
手“20 科城 Y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5.00 元(含税),兑
付本金人民币 1000 元,本息合计人民币 1055.0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5.00 元,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4 元。
三、本次债券债权登记日、兑付兑息日及摘牌日
1、 债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8 日
2、 兑付兑息日:2021 年 12 月 29 日
3、 摘牌日:2021 年 12 月 29 日
四、本次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12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0 科城 Y1”持有人。
五、本次债券付息办法
1、 本公司已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委托代理证券兑付、兑息确认表》,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本公司将在付息日前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次付息金额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2、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次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
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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