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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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时间: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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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 要 提 示
1、 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本公司”或“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11 号” 文注册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 “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为本次债券项下的首期发行,
已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发行完毕; “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已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发行完毕; “长
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为本次债券项下的第三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10亿元 (含10亿元)。
2、本期债券简称为“20 长新 06”,债券代码为 149329。本期债券每张面值
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不超过 1,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
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
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 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发行前,发
行人最近一期期末(截至 2020年 6月末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净资产为 554.95
亿元;最近一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58.75%, 母公司报表资产负债
率为 3.95%; 发行人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净利润为 89,596.34 万元(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审计报告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
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
符合相关规定。本期债券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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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
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
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
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
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
市。
6、本期债券无担保。
7、 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8、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6.30%-6.8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
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
区间内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 T-1 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
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 T-1 日) 在深圳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
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采取
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
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
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0、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 专业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询价
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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