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30
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住所:嘉兴市环城西路 2418 号)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
期)北座)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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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
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
期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
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
册,证券交易所出具同意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审核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
保证。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
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
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
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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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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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风险因素”有
关章节。
一、经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6 月 15 日出具的[2020]1161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人本次债券采
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项下的首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
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
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 4,460,855.67 万元
(2020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5.21%,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8.75%;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78,489.79 万元(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
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
利息的 1.5 倍。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
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一定波动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
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
定性。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
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
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
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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