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26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拱北联安路 9 号)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 号 30 层)
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4 层)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 2020 年 11 月 12 日
2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 要 提 示
1、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或“华发
集团”)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27 号”文注册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已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完成
发行,发行金额为 10 亿元,债券全称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0 华发 Y1”,债券
期限为 3+N 年期;第二期已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完成发行,发行金额 15 亿元,
债券全称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
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0 华发 Y2”,债券期限为“3+N”年期。第三期
已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完成发行,发行金额 10 亿元,债券全称为“珠海华发集
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
简称“20 华发 Y3”,债券期限为“3+N”年期;第四期原定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簿
记建档, 债券全称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
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债券简称“20 华发 Y4”,债券期限为“2+N”年期;由
于债券市场波动较大,为控制公司融资成本等原因,经发行人、主承销商、律师
及全体投资人协商一致,决定取消发行,具体发行时间另行确定,并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刊登公告。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注册生效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
完毕。
本次债券的第五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 ,债券全称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0 珠华 01”,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5 年,附第 3
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
2、本期债券简称为“20 珠华 01”,债券代码为 149316。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不超过 1,5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
3
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
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
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
近一期期末(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净资产为 1,282.73
亿元;最近一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71.85%,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9.70%,发行人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净利润为 12.80 亿元(2017 年、 2018 年
及 2019 年审计报告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
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上述关于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计算系根据发行人 2017-2019 年经审计财务报表计算。本期债券的发行
及上市安排见发行公告。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
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