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30
债券代码:149314.SZ 债券简称:20 电建 01
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 电建 01”票面利率调整及回售
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作为“20电建01”(债券代码:149314.SZ)的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公司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250个基点,即“20电建01”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2.00%。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
5、回售登记期: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1日(仅限交易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3年11月27日(因2023年11月25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7、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20电建01”。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8、发行人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9、本次回售申报可以撤销,回售撤销期: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2日(仅限交易日)。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本次债券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23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 日(仅限交易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以 1 张(即面值 100 元)
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 元。
4、回售申报安排: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5、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3 年 11 月 27 日(因 2023 年 11 月 25 日为非
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6、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下调票面利率后,有效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年利率 计划面值 每张兑付 每张派息 每张派息/ 付息频率
类型 起息日 派息/兑付日 (%) (元) 本金额 金额(元) 兑付额 (次/年)
(元) (元)
派息 2022/11/25 2023/11/25 4.50 100 0 4.50 4.50 1
派息 2023/11/25 2024/11/25 2.00 100 0 2.00 2.00 1
全部兑 2024/11/25 2025/11/25 2.00 100 100 2.00 102.00 1
付
注:如派息日或兑付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3 年 11 月 27 日(因 2023 年 11 月 25 日为非交易
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22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4 日期间利息,
利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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